請按上圖瀏灠更多有關維多利亞港多年的填海工程土地面積的資料

自1840年代開始,維多利亞港一直是香港經濟繁榮及社會安定的重要基石。香港地理環境優越,維港山巒屏護,水深港闊,為天然良港,可供多艘遠洋輪船停泊,成為了歐洲與亞洲通商的港口。 

早年,香港在英國政府管治下,填海闢地被視為最合乎成本效益的途徑之一,滿足社會對發展物業日趨殷切的需求。在欠缺廣闊收入基礎的理財政策下,出售填海土地更成為了政府重要的經常性收入來源。

填海闢地計劃早於1840年代初便開始,時至今日,香港的填海土地約有7,000公頃。自1990年代末,香港特區政府在提議填海計劃方面,格外小心,全因公眾密切關注香港最寶貴的天然資源之一維多利亞港,有否受到進一步破壞。 

從1840年代初至1960年代末,維港兩岸隨處可見貨運碼頭、客運碼頭、大型倉庫、貨倉,以至船舶建造及修理廠,包括主要的海軍和商用船塢。在1970 年代初以後,這些設施相繼搬遷到遠離維港沿岸的地方,如全新興建的葵涌貨櫃碼頭,而騰空的地方則發展為商廈和住宅物業。 

有關香港以往填海工程的資料,請參閱填海闢地時間表。現時,港島和九龍的海旁地區都被交通道路網和公共設施重重包圍,如政府建築物、停車場、碼頭和公共設施等,大大削弱維港的美感,市民亦難以靠近,享受大自然氣息。 

當前的海港問題 

在經濟迅速發展多年期間,港府的首要工作都是填海闢地,大多數填海地都成為了可發展的商業用地,基建設施,貨櫃及貨物處理及其他的設施。不過,終審法院於 2004年1月的裁決,澄清了《保護海港條例》背後的法律原則,並且就海旁區的規劃和發展,提供了清晰的指引,迫使港府重新檢討各項填海計劃,以及就日後 在維港內填海訂立嚴格限制。終審法院的裁決有效禁止在維港開展新的填海工程,除非「有凌駕性的公眾需 要」,才可以在維港填海。事實上,港府亦已公開承諾,除了正進行的中區填海工程第三期、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及東南九龍發展計劃,維港未來不會再有新的填海 計劃。 

當大型的填海計劃已不合時宜,現在的焦點已轉移到沿岸地區有限的土地資源上。這些土地早已被交通基建設施佔據,使海岸變得死氣沉沉,而且通往海港的道路亦 非常有限。現時,世界各地在發展海旁用地方面,都日益專注市區維新,並將海濱區闢作公共空間、休憩地方,讓公眾舒展身心,樂在其中;但港府的政策卻與這趨 勢背道而馳。從墨爾本到倫敦,城市海濱區生氣處處,不少更成為商業、文化及娛樂中心。這些策略發展計劃以不同方式推行,包括:把道路建為地底隧道(如波士 頓和悉尼);以破壞度較低的方式,重新規劃和興建基建設施(如三藩市);以及興建道路網絡,把市鎮伸展至港灣區,讓市民從地面直達海濱區(如巴塞羅那)。 

相反地,香港的海旁枯燥乏味、單調沉悶,幾乎沒有餐廳食肆或露天茶座,可供市民舒展身心、飽覽壯麗的維港景致的地方亦少之又少。蜿蜒綿長的堤岸,不是對外 交通隔絕,就是公眾不能進入,或滿佈雜亂無章的硬件配套設施,像通風塔、抽水站、荒廢的貨物裝卸碼頭,以及一幅接一幅的臨時用地。 

到2030年,香港人口估計達到830萬人,訪港遊客人數將達7,000萬人次,維多利亞港必須盡顯香港的地方神韻,社會和諧、經濟蓬勃、環境優美,欣欣 向榮,因此,要實踐這個美好構想,維港周邊的環境質素非常重要。多姿多采的維多利亞港,令人響往,定能提高市民的生活質素,為社會帶來福祉,並且增添魅 力,吸引遊客、外資機構及世界級人才,確保香港經濟持續增長。